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2-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辅导员工作室育人优势,提升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水平,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我校辅导员工作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2023年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

三、考核方式

2023年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采用书面考核的方式进行;2021年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采用书面考核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程序

1.各辅导员工作室提交考核材料。

2..考核小组就工作室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对于符合建设要求的,评定为考核合格,工作室可按计划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对于不符合建设要求的,评定为考核不合格,并作撤项处理。

五、考核内容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各辅导员工作室考核内容如下:

1.2023年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对照辅导员工作室年度考核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2021年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对照辅导员工作室终期评估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表》(附件3)》,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准备PPT进行现场答辩。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报送的材料、成果要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确保真实性、精准性,杜绝用学院学生工作替代工作室工作。

2.创新提炼,注重转化。各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室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着力推出创新性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努力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增强育人成效。

3.请各工作室主持人于202513日前(星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附件1:2021年、2023年立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名单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表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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