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资助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资助的目的

为了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教育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资助效益,实现资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学校将通过有效的信息采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并依据“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和新的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实施精准资助,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

二、精准资助的办法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将依托陕西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一)在校学生利用暑假回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证明表》)。

(二)2016年高考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在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送《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

三、精准资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我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条件。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 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四、精准资助项目和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在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学院要优先审核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学校从计提资助专项基金中给予补助。

(四)勤工助学。对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金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各学院可优先推荐这部分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

(五)困难补助。对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校内外其他困难补助评审时予以照顾。

五、工作要求

(一)要大力宣传精准资助政策,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特困生接待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的目的、对象、申请方式等政策内容及相应的办理程序。要通知农村学生与其家庭尽快取得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并在6月17日前将经辅导员签字确认的《证明表》和《西安财经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摸底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二级学院在宣传相关政策时要加强诚信教育,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对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的学生,除取消建档资格外,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加强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全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学生,使“以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性资助向“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转变。对已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学生,不仅通过奖、贷、助、补、勤等措施给予物质资助,还要通过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意识,促进受助学生自信、快乐、健康成长。

联系人:何新婷 联系电话:81556066

学生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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