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自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4-1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9327日至4月10日。

  1. 自查主要内容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学生各项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学生是否从建档立卡家庭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没有获得精准资助的情况。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是否按程序评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国家助学金评选原始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等)是否齐全;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均资助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

    )各类资助档案规范归档情况。是否有专门场所存放学生的资助档案;学生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等资料是否保管齐全,建档备查;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是否规范。

    )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宣传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与感恩教育开展情况。

    三、自查工作要求

    (一)陕西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9410日-530日期间对高校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通知精神,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学院自查工作。

    (二)各学院分类整理近五年(2015年至今)的资助工作档案材料,具体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档案资料要做到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4月11日至14日期间进行实地检查

    (三)请各学院于20194月10日下午16:00前将近五年的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329908123qq.com。

    联系人:何新婷,联系电话:029-81556066

    附件:《资助工作档案整理目录》

                                                                  学生处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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