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2-09-27 点击数:

西安财经学院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2级大一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12]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要求,为更好地了解2012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认识自我,了解自我,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心理咨询中心将于10月中旬开展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为保证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阎东明

副组长:蔡 军 蔡晓兰

成 员:冀伟鸿 王凤霞 胡文斌 邱天瑞 杨卫东

何建芳 孙晓春 孙金锋 王卫东 史祥龙

陈世峰

联系人:刘 燕 王小宣 常雪峰 高飞翔 邱 意

姜龙梅 刘昊坤 朱 娣 崔军定

二、测评对象

我校各学院全日制2012级本科(含2012年入学的专升本)、高职全体新生。

三、测评工具

教育部指定心理量表

四、具体安排

1.材料准备(9.5---9.30)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按照省教工委、学校要求和心理测评相关规定,准备心理测评有关宣传材料、测评资料和相关用品。

各学院配合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核实2012级新生人数,确定新生各班的主试人员名单。

主试由各学院所有辅导员组成,每个班级配备一名,辅导员不足的学院根据各自差额,可选择优秀的高年级健康委员担任。

2.宣传动员(10.8---10.15)

10月9日下午2:00,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人员: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和2012级新生辅导员。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学院领取《2012级新生心理测评宣传手册》、《汉字区位码查询手册》和《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

10月8日---10月15日,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校园心理普测评氛围营造。各学院采用班会等形式负责做好对2012级新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的签字工作和学生的姓名区位码查询工作(答题卡要填)。对于《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完字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在实施测评前交至心理咨询中心。

3.测评培训 (10.16)

10月16日下午2:00,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对主试进行培训,帮助主试了解施测量表,部署测试工作程序。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到心理咨询中心领取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和档案袋等。

参加人员:各学院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及其他主试人员。

培训地点: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101教室

4.组织施测(10.17)

10月17日晚18:30---20:00,新生各班学生和主试及相关人员在各自校区的指定教室同时到位,测评开始(详细安排见附件),各校区测评为同一时间。学生须自带2B铅笔和橡皮,并牢记自己的姓名区位码(答题卡上要填)。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到各施测地点监督指导。

测评结束后,长安校区各学院将收齐的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和《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装入档案袋后,现场密封交至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文法学院、公管学院和高职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一并收齐密封后妥善保管,18日交至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

5.数据处理 (10.18---10.25)

10月18日至10月25日,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6.撰写报告 (10.25---10.31)

10月25日至10月31日,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撰写测评报告。

7.后续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测评结果组织开展测评结果反馈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动员,教育学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精心组织,确保人数,保证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参加测评人员必须坚持保密原则,负责整理和保管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记录单和答题卡,确保安全无损。

3、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心理测评要求,严格管理,指导和协调有关测评工作。

4、各学院如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新生,应对原因做出说明,在各学院登记备案后报心理咨询中心(另行商议后再做补测计划)。

5、高职学院的班级主试教室分布自行安排。

学工部(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2019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人武部)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西安财经大学[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