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6-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落实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依据省委高教工委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研究方向

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开展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基础性的研究;针对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

选题可参照《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切忌空泛。

(二)申报原则

1.申报范围为各学院,每学院申报数量最多2个。

2.课题主持人为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或相关学生工作干部;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参与1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课题研究时限为一年,成果最终呈现形式原则上为调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著作),要反映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管理

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优秀课题将推荐至省高教工委进行参评立项。

二、2019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内容

高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包括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结合学生思想实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并取得一定成效。

 2. 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 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针对性、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9以来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三)申报对象

 项目主持人为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或相关学生工作干部。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五)申报材料

  1.《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4)。学院党委意见一栏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六)报送要求

 1.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并于2019年6月10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 请各学院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组织遴选工作,形成长效推荐机制。鼓励各学院组织初评后申报。

(七)评审与管理

1. 学工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将予以重点培育,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省高教工委项目评审。。

2. 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主持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委高教工委。两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3. 省委高教工委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抽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的,将予以撤项。


联系人:陈曦  周国有

电子邮箱:1197356230@qq.com


                                           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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