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进行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6-2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6月23日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视频会议和陕教生办[2020] 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四不准”规定,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就再次进行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就业状况统计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反映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二、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完善核查反馈机制。各学院要结合学校第三次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材料核查工作,认真审核本院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证明、自主创业、出国出境、国内升学、灵活就业等就业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将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于6月28日报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对就业统计数据进行抽查,进一步核查就业统计情况形成校就业统计排查报告。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各学院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要主动排查,对排查到,或被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五、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和各学院签订《西安财经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承诺书》。

 

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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