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及《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19〕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宣传我校教师热爱学生、敬业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现就开展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教师〔2015〕24号)及《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推进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推广教师先进师德典型,广泛宣传本校优秀教师事迹,充分发挥先进教师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增强我校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二、评选对象
全校承担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且在我校任教五年及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及教学方法,能创造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提高教学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二)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参与学生第二课堂育人工作,通过担任班级导师、社团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等,参与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和文体活动指导等,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和学生交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热心为学生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学生喜爱。
(四)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1年6月7日—6月30日
五、评选组织机构
本活动将聘请学校有关领导担任评选组委会顾问,由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组成组委会,负责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组织发起及评审工作。
六、评选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7日—6月10日)
1.向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下发《西安财经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通知》;
2.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选标准及评选步骤,认识评选活动的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6月23日)
1.候选人推荐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各学院(部)进行推荐。教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学院可推荐1-3人,教师人数少于100人的学院可推荐1-2人(附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应鲜活生动,能反映教师特点,并附个人生活照一张),各学院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mail.xaufe.edu.cn);
2.投票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1)学生线上投票阶段:6月16日—6月20日,学校将各候选人推至学校官微进行线上投票(每位学生实名认证后仅有一次投票权限);
(2)评审工作小组审核:6月21日—6月23日,投票结果反馈至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核对信息后,评选出5-8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将评审结果上报至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6月23—6月25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上报至校党委进行审定。
(三)结果公示阶段(6月26—6月30日)
学校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等形式,公示西安财经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获奖名单。
七、注意事项
1.参评对象为西安财经大学全体任课教师,以专业课教师为主;
2.本次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己选出最喜欢的老师,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评选活动所有过程性资料存档保存。
八、表彰方式
2021年教师节将对获得“最喜爱的老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
西安财经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