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8-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选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六)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工作要求

(一)推选名额。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推荐2人,学生人数2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推荐1人。我校最终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选要求。各学院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三)材料要求。

1.填写《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其中,个人筒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请勿在事迹中插图片。字数2500字以内。

3.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8月8日(星期日)12:00前提交推荐人个人事迹材料(按照材料要求第二项),经学工部综合评审后,根据推选结果按要求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并于8月10日18:00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学工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系 人:周国有   电话:18792783045

电子邮箱:xgb.mail.xaufe.edu.cn


附件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2: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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