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有关要求,我省在今年9月—11月安排布置了高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和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并于11月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了全省数据。现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和系统数据录入的通知》(陕教办〔2021〕19号)要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再次通知。
一、申报范围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共五个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其中2020年6月、2021年6月毕业的退役复学士兵学生也在本次申报范围。
1、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如果持有退役证,可以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持有退役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以填报国家助学金;
3、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填报专科学段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持有退役证,在本科学习时可填报助学金;
4、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其它本专科学校,有退役证的学生可以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申报流程
1、请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同学填写附表信息所在学院上报名单;
2、各学院汇总名单后,于12月22日16:30前将《退役复学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武部汇总审核。审核通过的需提交退役证复印件1份,后续请各学院收齐后上交。
三、广泛宣传,确保退役士兵学生知晓政策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广覆盖、无死角的资助政策宣传机制,全面、准确宣传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内容、标准和申请流程,确保退役士兵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清楚资金发放进度。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9-81556525
人武部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