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我校《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2日(星期六)学生上课,执行4月4日(星期一)教学计划。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外出和返校要求

1.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学院倡导学生放假期间不离校在校内学习与生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严格落实离校审批登记制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进行离校申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离校,离校学生不得离开西安市。各学院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逐人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和不履职尽责的学工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放假期间精准做好学生动态管理,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晨午晚检制度,持续引导教育学生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校医院和学工部切实掌握离校学生假期去向和返校情况,对无故滞返学生要逐一跟踪、联系家长,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学生情况。

3.教育全体学生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管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和校外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主动预防溺水事故,一旦发现有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未履行离校审批手续外出或翻墙外出、外出私自更改行程或隐瞒行程等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前的身体健康风险评判,要求非西安市(含郊县)生源学生,外出当天应返回学校。所有外出学生返校前须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进行返校申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返校;返校时自觉配合测温及一码通、行程码的查验工作;体温异常、一码通为黄色或红色的外出学生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报告,由学院妥善处理。

(二)留校学生管理

1.认真做好留校学生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留校学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

2.严格落实并做好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开展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安排作息,提高自身抵抗力。

3.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校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等制度要求,对存在晚归、夜不归宿、打麻将、喝酒酗酒、使用违规电器等不良行为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值班值守,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4月2日12时前将4月份值班安排发送至学工部邮箱,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各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学院学生实际,密切关注学生网络舆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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