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4-1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工作专班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提高防控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可松懈,各学院要在思想上高度警醒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科学精准防控,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全力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人员排查和报送信息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我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保持慎终如始防控力度,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1.原则上全体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有需要外出的学生,须严格落实离校审批登记制度,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进行离校申请,各学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逐人审批,辅导员批准后报学工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在征得副书记同意后方可批准离校。要求学生外出期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并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返校时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陕西一码通”绿码、全国政务服务平台防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无异常方可进入校门;返校后做好线上销假登记。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未及时进行销假的学生和不履职尽责的学工人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切实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晨午晚检制度,持续引导教育学生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辅导员每日登录“我在校园”平台核对学生晨午晚检和行程信息,准确把握在校学生情况和离校学生返校情况,对无故滞返学生要逐一跟踪,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学生情况;严格落实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辅导员须做好每日学生缺课登记,查明缺课原因,24小时内汇总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因病请假复课的学生需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复课。

3.结合我校返校实际,加强对健康观测期学生的管理服务及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毕业班学生积极参加网络面试、寻求就业机会,妥善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及就业中的实际困难;畅通学生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毕业生和其他学生的合理诉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待观测期满引导学生错峰、有序出入宿舍。

4.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各学院辅导员要实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特别关注学业困难学生、心理疾病学生、思想偏激学生、宿舍关系紧张学生的情绪状态和行为表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送。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谨防新冠肺炎与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叠加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防范新冠肺炎与呼吸道传染病在学生中叠加流行,各学院应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大新冠及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每天及时清倒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每日通风换气2-3次,每次20-30分钟;保持床单被罩、个人衣物等纺织物的清洁、定期洗涤;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避免着凉;保持均衡饮食,注意劳逸结合,提高自身抗病能力。

四、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学院严格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不得脱岗、离岗,不得随意调换、顶替,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辅导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需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做好与其他值班老师的协调换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行,学院应及时将换班情况报备学生处备查。对于特殊情况,学院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生处,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保持临战状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

近期原则上不各举办类线下校园文化活动,已审批的,延期举办。各学院要落实“四早”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出现疫情,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报告。此外,要提醒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品,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快前往校医院就诊,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做好隔离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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