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9-0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学工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9月8日

二、推选范围

全校在岗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 年(截至2022年8月),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等专职辅导员,不包含学工部、研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等部门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二)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1-5条。

2.受到过省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校级培训,近3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条件

1.具备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近3年年度工作考核合格且优秀1次,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所带班级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近3年主持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精品项目(科研课题、辅导员工作室)1 项,或公开发表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在有关重大工作推进、重大活动组织、重大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四、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坚持“选优培优、宁缺毋滥”原则,各学院推荐名额按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0%(四舍五入)分配,优先推选2022 届毕业生辅导员,未达到推选条件的,学院可不推荐。

五、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选。各学院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学院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本学院推荐人选名单。

(二)资格审查。学工部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辅导员的基本信息和工作业绩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选2名辅导员参与省级评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及优秀辅导员推选登记表》(附件1),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 3年(2019年起),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凡申报“十佳辅导员”,还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申报“十佳辅导员”须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附件2)。

3.所有材料请于9月8日(星期四)17:00 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工部思政科,所有材料的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gb@mail.xa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及优秀辅导员推选登记表

附件2: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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