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3年寒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与稳定,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24日。
二、开学时间
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月26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学校将依据属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春季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已离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私自提前返校。
三、工作要求
(一)紧抓宣传引导,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召开线上专题班会、分享教育视频、开展线上答题等形式抓实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安全意识。各学院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
(二)摸底数建台账,早谋划早安排。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的转段要求,利用寒假窗口期,着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并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尽快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底数,为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全体学工干部于收假前一周返回西安,扎实做好迎接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注重家校联动,增强教育合力。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家校联动机制的作用,辅导员要及时向家长告知学校放假开学信息、学生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情况。同时,按照“多关心,早掌握,及时报,持续跟”的工作思路,持续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学业指导、就业帮扶、心理疏导、家庭困难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
(四)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承接有序。
时值学校2023-2026聘期岗位调整的特殊时期,全体学工管理干部要树立大局观,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不掉线、不空转。同时,按照相关职务任免通知,认真开展工作交接,以实际行动守好最后一班岗,交好工作接力棒。各学院于2月6日前将春季学期辅导员带班情况报送学生工作部,并在开学前10天完成“我在校园”管理权限调整工作。
(五)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
各学院于2023年1月14日前,合理安排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所有值班值守的学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迅速、及时、积极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如实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