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工作,根据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小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3〕5号)和我校《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的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返校实行申请报备制度,未向所在学院报备,不得擅自返校。

返校时间:2月25-26日。

二、返校申请条件

1.在“我在校园”系统,完成返校前7日健康自测且返校申请经学院备案的学生方可按通知要求返校。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暂缓返校: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且仍未治愈转阴的;返校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所在学院并延迟返校。所有暂缓返校的学生,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因事办理暂缓返校请假手续的学生,病愈事毕后,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返校要求于返校前7日完成健康自测打卡,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

三、学生返校流程

1.健康自测:学生返校前7天,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通过“我在校园”每日提交个人健康信息。

2.申请报备: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我在校园”系统“返校报备”模块提交报备,报备通过后,系统状态为“返校中”。未向所在学院报备,不得擅自返校。

3.途中防护:学生返校途中,应加强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中转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途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近就医。

4.确认到达:学生抵达学校后,待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校区。前往各学院报到服务点完成返校报到,并在“我在校园”系统中确认到达。入校时如发现发热等症状,按照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及时留观就医等相应措施。

5.首周监测:学生返校后,按要求在“我在校园”系统完成第一周健康监测,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及时报告就医。

四、近期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1.学生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各学院自主开展线上健康安全主题班会,强化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学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强对假期感染学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

2.各学院要扎实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3.自学生报到之日起,各学院即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加强对学生学生宿舍的检查和管理,做到“周周有检查,月月有通报”,优化宿舍环境和卫生,打好2023年预防春季传染病的攻坚战。

4.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介,集中开展思政大讲堂,深入阐释防疫政策,有效宣传抗疫成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树立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增强学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5.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及时更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台账,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底数,建立档案,跟进服务,并构筑兜底帮扶机制。

6.各学院心理工作站要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主动作为,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指导,深入做好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各学院要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积极配合学校后勤、保卫、团委和校医院等部门,协助做好学生生活场所消杀、宿舍调整、返校现场秩序维护和防疫信息反馈等学生返校相关工作。

8.全体学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得出现随意推诿、脱岗、离岗等现象。如遇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照学校信息报送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五、特殊问题处理紧急电话

学生处:81556065

校医院:81556120

保卫处:81556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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