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田径运动会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科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各学院:
我校第十九届田径运动会将于4月19日—21日在长安校区召开。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运动会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特别强调学生运动会往返途中和运动会期间的人身安全,雁塔校区、翠华西校区往返接送学生车辆须有辅导员老师随车,并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运动会期间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照运动会组委会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学生到指定区域文明观看比赛,维护大会秩序。
3.各学院要重视运动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学生踊跃投稿,报道竞赛信息,表扬好人好事。
4.各学院有序组织非参赛学生积极到场观赛,文明加油助威,踊跃承担服务工作;雁塔校区、翠华西校区不能前往长安校区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应在学生所在校区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
5.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在运动会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日常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请假出市、离省学生做好台账和信息追踪,对未经审批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计;严禁集体组织学生出游。
6.各学院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动态,严格落实晨检打卡制度,对请病假学生和打卡异常学生要做到逐一联系落实,严守安全健康红线。
7.各学院学工人员保证信息畅通,辅导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及时协调处置。
8.特殊问题处理紧急电话
学生处:81556065
校医院:81556120
保卫处:81556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