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科
时间:2023-06-0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整洁、文明、安全、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第四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日下午15:00至6月2日中午12:00
二、检查方式
1.各学院自行组织辅导员对全体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要求辅导员在检查时间内对所带学生宿舍检查做到全覆盖,并通过“我在校园”系统对检查结果如实上报。
2.学生处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改私拉接电线、电瓶车飞线充电和不进充电桩充电、偷电、漏电、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危险用品,阳台外窗台摆放杂物、自行车、衣柜、鞋柜等物件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出入口,地面损坏严重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2.违纪违规纠察。对酗酒、赌博、饲养宠物、室内煮饭、从事宗教活动、存放宗教物品或管制刀具、不请假外宿、未经审批校外租房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纠察。
3.学生宿舍卫生检查。重点对学生宿舍的室内、阳台、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有无烟头、纸屑、痰迹、果皮、食物残渣、空瓶罐,墙面上有无蜘蛛网,卫生间和学生宿舍门口垃圾清理是否及时,学生宿舍空气是否有不健康异味等。
4.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及不安全驾驶行为整改。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应急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即刻整改;整治各类电动车“违规充电”“进楼充电”“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带头盔、骑车带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纠察,务必达到一车一人、佩戴头盔的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辅导员在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于6月2日下午17:00前将此次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学生处。
2.各学院在检查过程中同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宿舍安全、卫生的重要性,做好个人生命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各学院要形成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持续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环境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辅导员每周进行学生宿舍检查数量不低于学生宿舍总数20%、每月做到学生宿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学生处将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辅导员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