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切实增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将对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为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3级全体学生(含研究生)

二、测评方式

采用手机测评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见附件1)

三、测评时间

10月19-10月26

四、测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100%覆盖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切实加强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提高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评的主动性,保证测评的覆盖率达到100%。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新生,各学院应做出书面说明,报心理咨询中心备案(另行商议后再做补测)。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新生辅导员应通过召开班会方式向学生充分强调心理普查的重要性,督促全体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测评。测评结束后务必告知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电话(029-81556525)及学院心理专干信息

)加强管理,严格保密

为保证测评的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心理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的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各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站长接收,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测评结果。


附件1: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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