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2-0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相关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和院系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此专项计划报考。

2.截止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情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有关要求

1.我校专职辅导员在职报考博士研究生按照《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党发2022〕38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执行。

2.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推荐报考人员的审核把关,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

3.有报考意向的推荐人员请于228将《202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于学工部初审。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792783045


附件1: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附件2: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4:《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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