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标兵学风班”“优良学风班”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科
时间:2024-04-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育我校优良学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在创建优良学风中的核心作用,鼓励我校学子自觉学习、锐意进取、立志成才,形成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和严谨浓郁的学习氛围,现对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申报通过的162个创建班级予以验收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创建申请通过的班级(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班级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安全;
2.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第二课堂活动成绩突出,班级成员学习成绩(必修课和选修课)优良率达到50%以上或创建期班级成绩优良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3.班级成员遵守法纪,能够遵守《西安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情况;
4.班级凝聚力强,党、团、班委会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学习活动、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班级在优良学风班创建期内的教师评学环节中取得优良成绩,班级成员尊敬老师,师生有良好的互动关系。
三、验收程序
1.参评班级如实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良学风班”验收申请表》《西安财经大学教师评学表》,认真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形成反映班级凝聚力、学风班风、文化特色、集体荣誉等方面的综述材料,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说明和登记表中数据来源、依据。如参评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2.各学院根据验收要求对学院创建班级进行初步考核验收,结合各项成绩指标的表现和提升情况,按照不低于创建班级总数30%的比例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不足1个按1个推荐)。
3.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数量、创建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各班级申报材料综合学生成绩、获奖等集体表现,评选出“标兵学风班”“优良学风班”,进行全校公示后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标兵学风班”“优良学风班”创建验收工作。对创建班级在考试成绩、学习氛围、管理制度、精神风貌、集体活动、互助友爱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班级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学院要在优良学风班创建及推荐中落实教师评学相关工作,组织不少于3名有关专业课教师对创建班级从学风班风、课堂出勤、课堂行为、课堂笔记、师生互动、课程作业、考风考纪、学习效果和创新素质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3.各学院要按照“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创建成果突出、成绩进步明显的优良成果和具体办法予以宣传推广,树立学风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学生热爱学习、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内在动力,促进我校校风、学风的不断提升。
4.各学院应于4月28日前将推荐班级的《西安财经大学“优良学风班”验收申请表》(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教师评学表》(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优良学风班”验收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推荐班级相关综述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并将《西安财经大学“优良学风班”验收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gbxgk@mail.xaufe.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1556065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