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科
时间:2024-09-1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1.我校本科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和预科2023级学生;
2.2023级转专业学生和预科2023级学生在原班级参加综合素质考评。
二、考评时间
9月10日-10月12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把标准。各学院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4号),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于9月18日17: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审核备案。
2.科学实施,统筹规划。各学院要合理运用好《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按照制度予以附加项加分,对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的学生按照制度予以量化扣分。同时,注意结合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按照后期教育厅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
3.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做好《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新修订的《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修订)》(西财大生发〔2024〕18号)和学院实施细则的解读宣讲,做到应知尽知;同时畅通问题诉求沟通渠道,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各学院要在综合素质考评中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对出现材料弄虚作假、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不听劝阻违规驾驶电动车等行为的学生,认定思想道德、行为习惯评分为不合格。
5.总结经验,优化提质。各学院要在综合素质考评中注重过程管理,不断总结,多听取学生建议,为学校进一步优化“五育并举”育人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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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