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7-9月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247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10-11月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陕教预[2020]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12月-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预算的通知》(陕教预[2020]23号)精神,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价格临时补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我校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预科)。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9至7月至2020年1月,每生补贴210元。
三、申请价格临时补贴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处分和违法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西安财经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核。
(三)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初审受助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复审发放。经学生处复核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及时、足额向受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5月22日前上报评选工作报告、《2019年7月-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名单》、公示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805755970@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临时价格补贴的学生必须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
(二)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认真组织价格临时补贴的落实和发放工作。
(三)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学生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