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预通知》《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和《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专业同年级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别说明:
①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脱贫不稳定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灾情影响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
②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上报材料时间
2023年10月30日前
三、上报材料清单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送审纸质版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举报处理情况等。
2.《2022-2023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一份。
3.学院公示情况的照片。
4.参评学生申请书(见模板)。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6.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8.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需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9.参评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10.电子版材料:打包并以“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zzzx6066@126.com。
以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返还学院归档保存5年。
(二)国家助学金上报纸质版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举报处理情况等。
2.《2023-2024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全学年)》(附件2)。
3.《2023-2024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分类细表(全学年)》(附件3)。
4.《2023-2024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分类细表(全学年)》(附件4)。
5.《2023-2024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
6.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
7.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
8.参评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9.电子版材料:打包并以“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zzzx6066@126.com
以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返还学院归档保存5年。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时间紧,任务重,材料多,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注重衔接,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二)请各学院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和标准,在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考核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认真组织与指导申报学生按要求填报材料。
(三)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注重受助学生中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受助学生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四)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实行等额推荐,不得拆分名额或资金。评审中或获奖受助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学院要严格规范流程,注重细节。首先必须确保获奖受助学生“学籍在校且人在校”,且均来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各级评议意见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字迹清晰、信息准确完整;签名处不能用签名章代替,需要手签;盖章时杜绝印章模糊不清、倒章、错位、糊章等情况。
(六)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原始评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将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原始纸质评审材料分别分为学院和个人两部分胶装成册,收纳至学院学生资助专用档案柜保存5年。
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可分为①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学院评选报告、公示照片、学生初审名单);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参评学生申请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国家助学金材料可分为①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学院评选报告、公示照片);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学生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