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辅导员队伍保障激励机制,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15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工〔2021〕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2024年修订)》(西财大人发〔2024〕10号)《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西财大人发〔2024〕11号)《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党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在思政系列(辅导员)专任教师职务评审中应更加注重考察育人实效和工作实绩,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专职辅导员及学工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人武部)、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西财大人发〔2024〕11号)的基本条件。
三、评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经评审委员综合评价,达到讲师水平。
(一)工作业绩
1.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具有扎实的思政理论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动态。
2.受聘助教以来,参评人员在本职岗位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非专职辅导员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
3.所带学生班级学风良好,班集体、学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学生宿舍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4.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第二课堂类竞赛中获校级以上奖励。
5.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及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学校相关就业(考研)指标。
6.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处置校园危机及网络舆情及时得当,无不良影响。
7.参加并完成学生工作相关培训要求,积极考取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
8.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学生工作任务。
9.非专职辅导员须认真履行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完成部门责任目标任务,参与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心理育人、资助育人、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生教学事故及因个人工作疏漏造成重大校园危机事件等情况的参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审。
(二)教学业绩
1.系统讲授至少一门思政类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教学态度端正,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
2.参评人员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学时。
(三)科研业绩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1条:
1.主持或参与完成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或精品项目等校级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校级前3名,厅局级以上前5名)。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须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3.撰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调研报告1篇及以上(8000字及以上)。
4.运用网络新媒体(省级以上官方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方面撰写的调研报告、经验交流、理论文章或长篇通讯。
5.横向科研项目认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说明
(一)单列指标:每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设置指标。
(二)单独评审:申报思政系列(辅导员)专任教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推荐;申报人员需填写《思政系列(辅导员)专任教师职务评审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及业务实绩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参照学校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要求,由思政科具体组织实施。
(三)本细则中所指的荣誉称号和奖项分别包括:
1.荣誉称号
校级:年度考核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就业(考研)工作先进个人、军训工作先进个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等。
省级:表现突出(含良好)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就业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陕西校园好网民等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及省委教育工委发文表彰的其他荣誉称号。
国家级: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入围奖)等。
2.相关科研及奖项范围
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学生工作相关案例、论文、日志比赛获奖,思政类课程比赛获奖等。
省级: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培育项目、辅导员工作室、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类工作案例、论文评选,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陕西校园好网民培育案例,辅导员成长训练营、思政类课程比赛等。
国家级: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培育项目、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类工作案例、论文评选,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辅导员成长训练营、思政类课程比赛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思政系列(辅导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应担负领导责任,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定程序、时间进度,认真组织好申报、审核、认定、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从严从实。参评人员要确保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申报人的信息、申报材料负审查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参评人员,对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逐级追究责任。
六、本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