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辅导员工作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学工发〔2024〕1号)及《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55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二、名额分配
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全校辅导员总人数的15%;各学院推荐的人选不超过学院辅导员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师德师风优良。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且所带学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受到过校级及以上奖励,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
(五)获得过近两届“校级优秀辅导员”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六)近两年在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排名位于前60%。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4年度优秀辅导员登记表》(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人选,认真核实申报人材料并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至学工部思政科。
(三)学工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结合辅导员个人业绩及日常工作表现,对各学院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在学工部官网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是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认真评选。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辅导员评选出来。
六、报送须知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9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4年度优秀辅导员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mail.xaufe.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