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验收和示范中心复检的通知》要求,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专家组将于10月20日对我校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实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0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40
二、参会范围
校党委副书记李国武
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部门主要领导,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心理工作专干,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工部工作人员。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参会人员 |
地点 |
9:00-9:25 |
工作汇报会 |
全体人员 |
行政楼A座201会议室 |
9:25-9:40 |
专家组质询 |
李国武副书记、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 |
9:40-10:10 |
查阅资料 |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
10:10-10:40 |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座谈会 |
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代表 |
行政楼A座201会议室 |
辅导员座谈会 |
辅导员代表 |
行政楼A座202会议室 |
学生座谈会 |
学生代表 |
行政楼B座会议室 |
10:40-11:10 |
实地检查工作场地 |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
心理咨询中心 |
11:10-11:25 |
专家组集中评议 |
专家组 |
大学生活动中心团辅室207 |
11:25-11:40 |
反馈会 |
全体人员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人员按时参会,佩戴校徽,相关部门在质询环节做好发言准备,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标准化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1556525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