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现将我校本科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对象
1.我校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含国际教育学院二年级学生)和预科2021级学生;
2.2021-2022学年休学学生不参评;
3.2021级转专业学生和预科2021级学生在原班级参加综合测评。
二、测评时间范围
自2022年9月19日开始,按照各级各类评优工作安排报送综合测评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学年综合测评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学生学年个人综合素质的主要体现,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4号)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评定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并报送学工部备案。
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8155606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