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夯实“四早”心理危机预防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9月23日—10月8日
二、排查范围
大一学生以辅导员谈心谈话、朋辈观察、个人表现等方面为基础,将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进行上报;大二、大三、大四除上报既往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外,着重上报近期新增需重点关注人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的学生;
(三)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
(四)人际关系紧张的学生;
(五)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
(六)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
(七)具有反社会倾向的学生;
(八)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九)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十一)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十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十三)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十四)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的学生;
(十五)转专业、休学、降级或近期受处分的学生;
(十六)因新冠疫情影响出现情绪异常的学生;
(十七)其他明显有异常行为和异常表现的学生。
四、排查程序
(一)自查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由本学院自行确定;主要由辅导员、心理委员、班团干部、宿舍长等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二)报送
自查结束后,于10月9日之前将《西安财经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主管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xgb@mail.xaufe.edu.cn。
五、查后工作
(一)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辅导员、当事人的同学、朋友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
(二)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三)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告知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