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科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我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一天。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
1.各学院应重点加强安全主题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安全使用水、电,按时归宿;
2.各学院应着重针对防盗、防诈骗、防不良网贷、防火、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方面强化教育引导,做到形式多样化、人员全覆盖。告知学生一旦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
3.各学院应教育学生放假期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时结伴而行,不去无安全保障的地方。
4.各学院应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不做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事情,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
(二)准确掌握学生放假期间去向
1.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去向,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未履行请假手续便离开西安市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学院应严格落实晨晚检打卡制度,监督学生如实做好打卡工作。如出现学生打卡异常的情况,辅导员要主动联系学生及家长,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各学院要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和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未安排值班的学工干部在假期中要时刻保持通讯通畅。
4.各学院应做好假后学生返校统计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返校情况统计结果于4月6日上午9时前报学生处学管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