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及辅导员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西财大生发〔2020〕11号),学工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辅导员专项课题及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
1.选题要求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基础性的研究;针对我校辅导员工作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选题可参照《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也可立足辅导员工作的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切忌空泛。
2.课题方向
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辅导员专项课题分为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辅导员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等方向,重点可围绕我校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方面申报重点研究课题,专职辅导员及相关学工干部可结合工作实际申报。
(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
1.项目要求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学生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
2.项目类别
精品项目主要是指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在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育人模式和长效机制,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类型。
二、申报数量
研究课题各学院限报3项,精品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其中,研究课题申报分为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课题主持人应在申报书中注明。
三、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共青团干部及相关专职学工干部;专任教师不参与申报;
2.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课题(项目)主持人同年只能申报一个辅导员专项课题或精品项目,且主持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课题(项目);
4.在研的校级辅导员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内,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少于2人,参与人当年内同时参与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四、课题(项目)管理
1.学工部对申报课题(项目)的主持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经学工部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核后立项。
2.入选的一般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重点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成果呈现形式原则上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著作),要能反映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字样。
3.入选的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主持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培育建设期满后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
3.精品项目需提供反映项目前期基础的支撑材料。包括PPT、图片、辅助资料,图片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 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64
邮箱:xgb@mail.xaufe.edu.cn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书
附件4: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