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资金预算通知和《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参评成绩及获奖要求:
1.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2.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10%,其中一项位于评选范围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不少于两项。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在上报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时,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上报。上报的初选名单应按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学校国家奖学金人选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初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初选名单按照推荐排序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原始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提出本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以校领导为主要成员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以校领导为主要成员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评审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单位。
六、评选材料说明
(一)报送时间
2024年10月8日11时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审批表格
1.各学院统一使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版,附件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不接收手写版,必须双面打印,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或由其他人代签,一式一份。
2.各学院准确填写《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三)报送原始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PDF版和纸质版),包括评审小组成员、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PDF版和纸质版);
3.参评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Excel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
4.参评学生申请书(PDF版和纸质版);
5.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需辅导员、学工办主任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2023-2024学年全部学生学业成绩排名表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需辅导员、学工办主任老师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着重标记推荐学生所在行(选择背景色为“浅灰色、背景2”)并采用A4纸打印;
7.《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纸质版);
8.《西安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学院评议会议记录》(纸质版);
9.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PDF版和纸质版),按《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主要获奖情况”顺序排序;
10.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
以上送审的原始材料经陕西省教育厅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返还各学院归档保存五年。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做好公示,公示期间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处理好学生反馈的问题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在推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学生参评资格并减少该学院下一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
(二)注意节点,确保质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挖掘典型,强化引领。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和育人功效,在评选过程中挖掘、总结并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全体在校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热情,同时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学生处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