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

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生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学工部组织开展我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建设方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岗位职责分类结合本校实际及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为我校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学生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3)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且所带学生团体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4)主持运行过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工作室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3.工作室成员要求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二)组织管理

1.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

2.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成工作室成员。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务评审上给予优先考虑。

(三)工作任务

1.辅导员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须完成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并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1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工作室成员出版学生工作类专著1部;或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承担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3.工作室其他考核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根据我校实际,本次拟在全设立2个辅导员工作室,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只设立一个各学院推荐申报1个采取自愿原则

2.请各申报主持人2021117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一式份)、相关支撑材料(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立项文件等)的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政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881556064

邮箱:xgb@mail.xaufe.edu.cn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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