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2-06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辅导员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55号)文件规定,学工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不含党委副书记)

二、考核组织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55号)文件规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

三、考核内容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学工发〔2024〕1号)《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55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辅导员职责要求和工作指标,对2024年度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重点考核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注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常规工作与特殊工作相结合,学生评价、组织评价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辅导员年度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核流程

辅导员岗位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20%,学院考评占40%,学生工作部(处)考评占40%。前两项考核通过“智慧学工”辅导员考核平台开展。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工部按辅导员所带班级全覆盖线上发放《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调查问卷,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人数未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学院不得推荐其为优秀等级。(12月6日-9日)

(二)学院考评。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参考指标》和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综合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给予总体评分,按学院专职辅导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推荐优秀等级人选。(12月10日-13日)

(三)学校考核。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成效评价体系》对辅导员进行赋分,对各学院报送的考评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辅导员年度考核意见,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12月14日-18日)

(四)考核结果反馈。学生工作部(处)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各学院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辅导员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辅导员总人数的15%。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辅导员评奖评优、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职级晋升、进修深造、学习交流等的重要依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

1.不参加学工部(处)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集体活动三次及以上的;

2.相关工作数据或材料报送多次出现纰漏、不符合要求、超期报送等情况,影响学校学生工作整体进度或对学生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

3.各类请假时间累计在一个月以上的(一次性产假、病假、脱产读博除外);

4.辅导员工作周志或谈心谈话记录完成度不够的;

5.日常值班无故不在岗三次及以上的;

6.宿舍检查率月平均未达到70%的;

7.学生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8.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的。

(三)凡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对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3.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在学生中散布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4.由于工作不深入、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5.因麻痹大意、个人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

6.对学生中发生意外事故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7.评优、评奖及资助等各类工作中,存在营私舞弊,经查证属实的;

8.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长期懈怠,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七、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是对辅导员一年来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全面总结,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任组长,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各学院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辅导员工作述职,按照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并报学院党委同意,扎实细致地做好辅导员考核工作。

2.请学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考核任务。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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