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防教育科
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现将兵役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2025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5年上半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5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
三、登记流程
1.注册登记
各适龄青年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注册登记(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信息后,有意向入伍同学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继续填写相关信息;没有入伍意向或者还没考虑成熟的同学完成登记后点击“仅兵役登记”即可。
2.下载报名登记表
学生完成兵役登记后点击网站左侧“打印报表”,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
3.审核汇总
兵役登记工作以班为单位进行组织,辅导员对本班适龄男生进行宣传指导,收取核对电子版《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填写《XX班级兵役登记信息表》;
各学院对各班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填报《XX学院兵役登记汇总表》,12月20日前将《XX学院兵役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人武部214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兵役登记是适龄公民履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尽义务和法律责任,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基础工程。兵役登记不等同于报名参军,适龄青年在兵役登记时可仅进行兵役登记,也可申请应征报名或申请暂缓应征。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对于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国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惩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充分调动学生热爱国防、献身国防的爱国热情。
2.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男性青年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并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核查兵役登记情况、及时上报汇总资料,确保所有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青年100%全部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和补登,做到“不错登、不乱登、不漏登”,切实推动兵役登记工作高标准落实。
3.各学院要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在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入伍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广大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预征对象参军报名的动员工作,在全校营造主动登记、支持登记、踊跃报名参军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追究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司[2016]15号)文件精神,秋季入学报到的本省籍大学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人武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