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6-0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一)适用对象

在校期间曾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二)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三)提交流程

1.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

2.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更新并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确认申请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2.继续升学的毕业生需在完成毕业确认操作后,尽快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不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1日将自动进入还款期。

3.若学生因休学、退学、留级、开除学籍等其他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各学院要告知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不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1日将自动进入还款期。

二、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首贷申请

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附件1)推送至本学院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并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学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批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各学院要通知本学院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6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业、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确保续贷声明的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不少于100字。续贷申请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学生在线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按照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摸清底数,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组织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工作是在校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每一位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认真摸底、汇总和审核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并于6月30日前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329908123@qq.com)。

(三)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毕业确认”、诚信还款承诺、贷款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和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按期履约还款,珍爱个人诚信记录。

(四)各学院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班会、贷款毕业生教育大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贷款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汇总表》

 

                                       学生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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